根据《湖南省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确认办法(暂行)》(湘扶办发〔2016〕1号)和《平江县易地扶贫搬迁实施细则》(平办发〔2016〕53号)的通知精神,新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在自愿申请和乡(镇)、村两级的公示并上报至平江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,经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指挥部的重点复核和抽查,现将我县新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名单进行公示。公示期七天,从2017年12月1日起至12月7日止。
公示期间举报电话:
县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办公室 07306331499
平江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指挥部
2017年12月1日